宗教團體幹部藉權位摸油水,揩善款,幸得司法正義判詐欺!
- 陳麗雯

- 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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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 陳麗雯 律師 出處: 法律百科 A公司於1991年間成立,實際負責人B,因曾有跳票紀錄,委由C當人頭負責人,但A公司的財務都由B控管,B並向D及E宣稱A公司未來會賺很多錢,讓他們出錢成為小股東。B另成立多家境外公司,利用境外公司假裝與A公司交易,但款項資金進出都未入A公司帳,股東與員工的實際所得及投保薪資也都短報,並每年拿假帳向銀行融資上千萬元。後來因E不滿B多年來未給分紅,而要求查帳並同時
案例: A公司已成立多年,每年都會美化報表帳冊,以向銀行取得上億元的融資,並都有按期繳息,本金不必還,每年更新續約融資,業者可以用小成本經營事業,實際出資的是銀行,銀行也可以順利賺得利息。多年來維持表面上雙贏的現象,是否有違法呢?。 研析: 一、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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